关于2015年度厦门市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第四季度考试的通知

来源:厦门市财政局        时间:2015年09月24日

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3号)、《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证无纸化考试管理办法的通知》(厦财会[2010]2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15年第四季度厦门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2015年第四季度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16日。考试时间定为12月份中下旬,参考人员的具体考试时间、场次均由计算机随机生成,各人考试信息以各自准考证上打印时间、场次为准。(特别提示:报名后不受理考试场次调整及考试费用退还,请考生慎重报名)

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请登录厦门市财政局网站,点击“会计之窗”,在界面左侧点击进入“会计从业资格(电算化)考试报名”,参照系统操作说明及步骤进行报名,报名须使用简体字版操作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必须是证件照),另若姓名中有生僻字,请按以下模式拆解申报(例:珽字拆字申报为(王)廷,以2个字申报);相关信息必须如实填报,若有虚假、错误输入,责任自负

网上报名48小时后,需再次登录查看报名照片是否通过审核,若未通过请按信息提示重新上传照片。已参加过2013年第二季度以后考试的考生免审照片可直接通过审核

二、缴费时间方式

2015年度第四季度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缴费

(1)缴费时间:10月24日━━10月30日(注:网络缴费周末及节假日仍正常开通)

(2)网络缴费请在报名系统内按照指引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支持各银行银联标准卡。若网络缴费发生错缴、多缴,请联系持卡银行或厦门银联,在缴费工作结束后统一核对处理。如需打印发票,请于11月2日至11月6日,凭缴款号或本人身份证到市会计服务中心现场打印。

地点:厦门市故宫路98号厦门市会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乘车至“嘉美花园站”或“眼科医院站”下车)。

时间:上午10:00-11:30 下午2:30-4:30

(3)准考证打印时间:11月16日起至厦门市财政局网站打印。凭用户名和密码自行打印准考证(要求用白色A4纸打印),并按准考证虚线裁剪整齐,考试时作为进入考场的依据。

三、其他事项通知

(1)厦门市会计从业资格证无纸化考试不再设置现场缴费及培训点集中缴费,请参考人员各自进行网络缴费,若由他人或其它机构代缴所发生差错,其责任自负。

(2)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73号令)规定,从2013年7月1日起,取消会计专业毕业生免试政策,所有考生均统一参加会计从业三科联考。

(3)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电算化》

考试范围:今年我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出题依据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财办会[2014]13号)。我局不指定参考教材或培训单位。大纲参见附件。

(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启用身份证识别设备,届时考前将通过读取二代身份证进入考场,除护照、港澳居民身份证、台胞证及派出所开具的配有个人照片的身份证明外,其余证件将不再使用,今后会计从业资格证所使用信息将与身份证信息相一致。请考生相互转告。

(5)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闽价费〔2013〕250号)批准的收费标准收费,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三科联考150元。

(6)请考生及时关注厦门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窗(http://www.xmcz.gov.cn)的有关事项通知。

(7)联系及咨询电话:厦门市会计服务中心2229601

厦门银联 95516

厦门市财政局

二O一五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