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京教人[2014]13号)中的附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前参加考试的部分人员过渡的办法》(以下简称:《过渡办法》)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有关补考(以下简称:补考)安排通知如下:
2015年下半年的补考申请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交费的方式进行。
一、补考对象
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之前,参加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组织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幼儿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幼儿心理学)两门课程考试,持有其中一门课程合格成绩证书的人员(自2016年起毕业的本科和专科毕业生除外)。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9月22日(周二)9:00至2015年9月24日(周四)15:00止。
 报名网址:http://www.bjtcc.org.cn
三、现场确认及交费时间
(一)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
1.时间:2015年9月26日至28日(含周六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
2.地点:北京教育学院本部
3.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4. 联系电话:82089117
(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考试
1.时间:2015年9月27日至28日(含周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
2.地点: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
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北三街5号首都师范大学学前教育学院(原北京市幼儿师范学校)院内
4.联系电话:68429750
四、考试时间:2015年10月18日(周日)
五、特别提示

按照《过渡办法》,“过渡对象”范围内的考生只能选择报名参加“改革后的考试(国考)”或“补考”中的其中一种。在网上成功报名“改革后的考试(国考)”的人员不能再报名参加“补考”。
有关北京市2015年下半年纳入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以及认定的有关文件、通知,请随时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bjtcc.org.cn。